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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路11号(警苑新居)改造工程14#、15#、18#、19#、22#、23#、23-1#楼监理 2013-11-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虎山路11号(警苑新居)改造工程14#、15#、18#、19#、22#、23#、23-1#楼监理邀请公示
公示发布日期: 2013/11/28 公示号:
项目名称: 虎山路11号(警苑新居)改造工程14#、15#、18#、19#、22#、23#、23-1#楼监理
工程地点: 虎山路11号
资金来源: 外商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3200万元 工程造价: 32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3695.97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07】52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0914001号
建设单位: 青岛伟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程英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61639770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伟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程英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61639770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榆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6988599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伟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工程建筑面积约23695.97m2,工程总造价约为3200万元,在总承包施工期间预计产生建筑垃圾约1100立方米,且全部外运。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民建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 、其他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8日13时30分 - 2013年12月5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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