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虎山路11号(警苑新居)改造工程14#、15#、18#、19#、22#、23#、23-1#楼监理邀请公示
| 公示发布日期: |
2013/11/28 |
公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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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虎山路11号(警苑新居)改造工程14#、15#、18#、19#、22#、23#、23-1#楼监理 |
| 工程地点: |
虎山路11号 |
| 资金来源: |
外商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200万元 |
工程造价: |
3200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23695.97平方米 |
| 计划文号: |
李沧发改【2007】524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0914001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伟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程英华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13616397702 |
| 代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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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建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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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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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单位: |
青岛伟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程英华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3616397702 |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刘榆强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3969885998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青岛伟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本工程建筑面积约23695.97m2,工程总造价约为3200万元,在总承包施工期间预计产生建筑垃圾约1100立方米,且全部外运。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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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 1、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民建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 三 、其他 |
|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8日13时30分 - 2013年12月5日11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