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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河头店镇2024年青岛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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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河头店镇2024年青岛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8/06 16:10:55
项目名称: 莱西市河头店镇2024年青岛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位于莱西市河头店镇岚子村和臧格庄村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上级财政资金50%,自筹5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193000元 工程造价: 139635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24]6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河头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东辉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67894536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河头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水蓬路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东辉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678945369
招标代理单位: 海润天成(青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庄华征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6532559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实施岚子村、臧格庄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包括道路提升改造、排水提升改造、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村庄弱电下地及监控安装、蘑菇大棚等工程。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2.3中标人须在满足招标人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施工,造价指标不得超出限额要求。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0岚子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7378000150000
2标段0臧格庄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63073001282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4、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4、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1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业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标段:1.本工程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标段:1.本工程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1.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2.若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被推荐为莱西市河头店镇2024年青岛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任意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即视为有在建工程。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1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2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即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 1 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评分办法-资信部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4、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12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单独园林、绿化、亮化项目除外)。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5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单独园林、绿化、亮化项目除外)。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5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独园林、绿化、亮化项目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莱西市长岛路148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8楼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8-27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王东辉,联系电话:18678945369,邮箱:qdxczx@126.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水蓬路
3.投诉举报电话:0532-57768597; 通信地址:青岛市莱西市长岛路148号A座9楼。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莱西市河头店镇2024年青岛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pdf

  • 莱西市河头店镇2024年青岛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2标段
  • E3702002313019054001001
  • E3702002313019054001002
2024/8/27 9:30:00 2024/8/17 9:30:00 2024/8/27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本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2024/8/8 15:58:03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本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2024/8/8 15: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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