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 |
即墨区城区2026年度道路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
| 二、项目编号: |
SDGP370215000202602000074 |
| 三、分包名称: |
即墨区城区2026年度道路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
|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6年04月07日 10:46:00 |
| 五、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09:30:00 |
| 六、采购方式: |
分散采购 服务类 |
| 七、中标情况: |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1 |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滨海路501号B区 | 20438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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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徐群, 李春水, 马珊, 马世龙, 王平光 |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
| 企业名称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报价(元)/费率 | |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即墨区城区2026年度道路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 即墨区城区辖区内,北起蓝鳌路(不含蓝鳌路),南至城阳界。工作内容:城区照明设施进行日常养护,日常养护主要包含养护巡查、日常保养、包含路灯智能监控通讯服务等。 | 具体养护维修标准要求
1 在本项目的养护作业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 应符合有关标准与规范的 相应要求。
★2 设施日常运作指标
(1)综合亮灯率达到 97%以上。
(2)设备完好率达到 98%以上。
★3 设施日常维修工作时限
(1)单灯不亮,1 天内修复。
(2)灯杆门、电缆井盖缺失,及时采取临时封盖措施,2 天内修复。
(3)路灯专用变压器、配电箱故障,2 天内修复。
(4)大面积熄灯(或一条道路不亮灯)故障,2 天内修复。
(5)电缆管线和设施被盗、被挖、被损坏,应及时组织抢修,3 天内修复。
(6)被撞坏的设施(灯杆、箱复、基础等),应及时组织抢修,3 天内修复。
4 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1)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道路照明设施(设备)技术档案和维修 档案,并切实做好照明设施(设备)维修、抢修记录。
(2)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需保持良好整洁的灯容灯貌,对照明设施上的乱 张贴、乱涂写、乱悬挂及时进行清理,并定期对灯罩进行清扫(洗)。
(3)各类道路的照明设施达到规定的照度和亮度标准。
(4)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对遮挡照明设施的数枝(经园林部门同意后) 及时进行修剪,以提高照明效果。
(5)各种维修材料储备充足,保障维修(抢修)工作正常运行。
(6)非规划、改造项目不得擅自拆迁照明设施,或改变照明功能,以保持照明的 连续性。
(7)因改造、维修需整体关闭道路照明的,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提前告 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临时照明措施。
(8)非特殊情况,不得白天亮灯修灯。
(9)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加强路灯供电电源管理,定期检查供电线路, 发现擅自偷接路灯电源的,必须立即上报;未经同意,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不得 擅自接驳线路;在必要时需要接驳线路的,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必须认真配合。
5 安全与文明作业
(1)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建立照明设施巡查制度。定时间、定路段逐级 逐条巡查照明设施,做到责任到人,巡查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城市道 路照明设施问题的投诉,应严格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DB37)及 有关规定执行。
(3)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做好职工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每年组 织(参加)一次城市照明业务知识讲座或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培训学习班、安全生产工作培 训学习班。
(4)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 度,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
1)成交供应商应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制定安全服务制度,加强服务过程中各个环
节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安全技术流程,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 生。服务过程中一旦违规违法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实施过 程中对己方或他方造成的人身、物产等损害须成交供应商按实际损失赔偿。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
3)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制定路灯大面积灭灯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 应尽快组织抢修、抢险,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路灯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测工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道路照明设施运行安全。
(6)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应保障维护管理人员作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6 维养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 2 名及以上招标人管理人员、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 1 名 及以上人员组成,检查灯数不少于维养承包总数的 50%,检查线路随机(或抽签)确定。
考核小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就合同内容进行检查。考核的结果,按以下条款处理:
(1) 每次抽查的路灯亮灯率(取平均值),路灯亮灯率若低于 97%高于 95%(含 95%)时,每低 1%,相应扣除当月承包款的 3%;低于 95%时,每低 1%,相应扣除当月 服务费的 10%。
(2)每次抽查的设施完好率(取平均值)设施完好率若低于 98%高于 90%(含 90%) 时,每低 1%,相应扣除当月承包款的 3%;低于 90%时,每低 1%,相应扣除当月服务
费的 10%
(3)灯具整洁率(包括灯罩无积污、灯具灯挑整齐、电源部分不外露等)若低于 95%时,每低 1%,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0.5%。
(4)灯杆垂直度不合格超过 3%的,则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2%,每低于 1%,则相应 扣除当月承包款的 1%。
(5)半小时内未到达应急现场的,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1%。
(6)控制开关发生故障或损坏、一般电器故障修复超过 24 小时,电缆断线造成 路灯失明或线路碰线、断路修复超过 36 小时,每起扣当月服务费的 0.5%。
(7)灯具光输出效率低于 0.6,每次低于 1%,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1%。
(8)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未尽其他约定的义务,招标人可视情况扣减服务 费。
7 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连续二次亮灯率低于 95%;
(2)半年时间内出现四次亮灯率低于 95%;
(3)连续二次设施完好率低于 90%;
(4)半年时间内出现四次设施完好率低于 90%;
(5)连续二次灯具整洁率低于 95%;
(6)半年时间内出现四次灯具整洁率低于 95%;
(7)半年内出现三次半小时内未到达应急现场的;
(8)半年内出现三次灯具光输出效率低于 0.6;
(9)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企业不按照约定履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 | 1年 | 详见投标文件 | 204386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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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评审结果 | | 1 |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王德伟 | 通过 | | 2 | 安徽飞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陈辉 | 通过 | | 3 | 青岛益佳兴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姜玉娟 | 通过 | | 4 | 青岛隆辉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陈伟杰 | 通过 | | 5 | 青岛市丰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范伟娜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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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 |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评委1(技术标) | 评委2(技术标) | 评委3(技术标) | 评委4(技术标) | 评委5(技术标)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综合得分 | | 1 |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76.0 | 81.0 | 77.0 | 81.0 | 66.0 | 76.2 | 13.06 | 89.26 | | 2 | 安徽飞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1.0 | 71.0 | 69.0 | 81.0 | 56.0 | 67.6 | 15.0 | 82.6 | | 3 | 青岛益佳兴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55.0 | 57.0 | 58.0 | 59.0 | 51.0 | 56.0 | 8.0 | 64.0 | | 4 | 青岛隆辉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51.0 | 55.0 | 54.0 | 55.0 | 43.0 | 51.6 | 8.04 | 59.64 | | 5 | 青岛市丰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5.0 | 55.0 | 57.0 | 55.0 | 43.0 | 51.0 | 8.04 | 5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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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未中标原因 | | 1 | 安徽飞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评分较低。 | | 2 | 青岛益佳兴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综合评分较低。 | | 3 | 青岛隆辉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综合评分较低。 | | 4 | 青岛市丰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综合评分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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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公示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单价报价(元) | | 1 |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043868.0 | | 2 | 安徽飞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647894.4 | | 3 | 青岛益佳兴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058600.0 | | 4 | 青岛隆辉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049868.0 | | 5 | 青岛市丰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0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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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详细信息 | |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1 | 即墨区城区 2024 年度道路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 查看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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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公示 |
| 序号 | 获奖名称 | 详细信息 | |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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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青岛市即墨区盛兴路65号 |
| 联系人: |
苗法佳 |
联系方式: |
0532-86655916 |
| 代理机构: |
青岛蓝谷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府泉路106号 |
| 联系人: |
高洁 |
联系方式: |
18863975633 |
| 公告期限 |
2026年04月28日-2026年04月29日 |
| 十、代理费 |
| 标准: |
执行招标文件 |
| 金额(万元): |
2.3478 |
| 2026年04月28日 |
|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
10.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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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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