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中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市交通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技术中心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交竣工检测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公路水运工程交竣工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0202602000117
三、分包名称: 第二包:普通国省道改扩建及农村公路工程交竣工检测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13:53:00
五、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09:30:00
六、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服务类
七、中标情况:
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金额(元)
1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351号98930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冠欣, 曹莉, 曲绍欣, 刘文玲, 韩英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报价(元)/费率
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第二包:普通国省道改扩建及农村公路工程交竣工检测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1.接到招标人要求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现场检测。 2.2026年4月-2026年12(服务期内启动检测的项目,延续至检测结束)。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的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本项目的检测工作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及山东省关于公路水运检测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规定。检测人在检测工作中参考其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在合同期内,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实施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后续检测项目检测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检测,如不能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应 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优先采用本行业的标准,如无本行业的相关标准或规范,允许采用国标及其他标准。989300.000000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项目负责人评审结果
1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秦力召通过
2山东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李丰通过
3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通过
4山东格瑞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李江通过
评审结果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得分
1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60.062.058.060.060.060.037.5197.51
2山东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2.042.044.046.042.045.237.3782.57
3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2.042.040.050.048.046.433.079.4
4山东格瑞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4.034.034.040.042.038.837.6176.41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序号供应商名称未中标原因
1山东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较低
2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较低
3山东格瑞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较低
报价公示
序号投标单位单价报价(元)
1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989300.0
2山东华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003920.0
3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940900.0
4山东格瑞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979557.0
业绩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详细信息
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查看详细信息
22025年交通工程交竣工检测项目(第二包)查看详细信息
3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主体养护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查看详细信息
4黄石高速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5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2023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质量检测查看详细信息
6鞍山北互通式立交项目督导抽检试验检测费采购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获奖公示
序号获奖名称详细信息
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交通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技术中心 地址: 青岛市哈尔滨路57号
联系人: 韩英 联系方式: 0532-80792697
代理机构: 青岛青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23号山钢东部新天地1幢15楼
联系人: 代玉芬 联系方式: 0532-88913680
公告期限 2026年04月14日-2026年04月15日
十、代理费
标准: 招标代理费以项目实际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为本项目七个包累计中标金额,各包代理服务费按照每个包中标金额分摊计算。
金额(万元): 1.4
2026年04月14日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河北中交远洲(第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其他附件: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投标人投诉  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