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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重点企业碳核查及信息化存证审核技术服务、青岛市2025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青岛市重点企业碳核查及信息化存证审核技术服务、青岛市2025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0202602000111
三、分包名称: 青岛市重点企业碳核查及信息化存证审核技术服务、青岛市2025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第三包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7日 19:28:00
五、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09:30:00
六、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服务类
七、中标情况:
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金额(元)
1山东利安捷国际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63号数码科技中心1号B座410室27950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巍, 孙楠思, 刘志强, 王涛, 于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报价(元)/费率
山东利安捷国际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市重点企业碳核查及信息化存证审核技术服务、青岛市2025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第3包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15日结束。对青岛市纳入 2025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行业的重点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 2026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6〕32 号)有关要求,开展企业 2025 年度核查报告的复核,具体包括为核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文件评审、现场复查、出具复查结论等内容,形成 42 份碳排放复查报告;对发电、钢铁行业重点企业 2026 年度煤样的收到基元素碳含量进行抽检,原则上每家重点企业至少抽检 1 次,形成 1 份煤样检测情况对比分析报告。279500.000000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评审结果
1山东利安捷国际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通过
2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通过
4青岛众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
5国投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通过
评审结果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得分
1山东利安捷国际认证服务有限公司67.066.065.065.051.062.823.8686.67
2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49.059.065.070.054.059.426.085.4
3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48.058.068.068.055.059.425.9385.33
4青岛众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8.061.068.069.056.060.419.9380.33
5国投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48.051.064.062.050.055.015.8670.86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序号供应商名称未中标原因
1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低
2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低
3青岛众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低
4国投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低
报价公示
序号投标单位单价报价(元)
1山东利安捷国际认证服务有限公司279500.0
2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76000.0
3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278000.0
4青岛众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78000.0
5国投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280000.0
业绩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详细信息
山东利安捷国际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1烟台丰源矿产品有限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核查和产品碳足迹评价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2山东水星博惠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核查和产品碳足迹评价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3青岛市重点企业碳核查及信息化存证审核技术服务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4山东新美达科技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5青岛市2022年度重点企业碳核查技术服务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获奖公示
序号获奖名称详细信息
山东利安捷国际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41号
联系人: 于浩 联系方式: 0532-82880291
代理机构: 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
联系人: 周涛 联系方式: 13605327893
公告期限 2026年04月09日-2026年04月10日
十、代理费
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万元): 0.419250
2026年04月09日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3.pdf

其他附件: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投标人投诉  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