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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西部老城区品质提升城市设计项目西海岸新区西部老城区品质提升城市设计 2026-03-10
 
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西海岸新区西部老城区品质提升城市设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西海岸新区西部老城区品质提升城市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211000202602000006
三、分包名称: 西海岸新区西部老城区品质提升城市设计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2日 19:34:00
五、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09:30:00
六、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服务类
七、中标情况:
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金额(元)
1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55号11层374500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孙晓虹, 李霞, 张兆东, 韩伟, 张辛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报价(元)/费率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西海岸新区西部老城区品质提升城市设计为统筹新区城市规划,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充分发挥城市设计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特色的控制引导作用。区自然资源局计划开展西海岸新区西部老城区品质提升城市设计工作。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为: (1)方案设计阶段:投标人中标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完成深化设计方案的初步构思和初步设计。 (2)方案评审阶段:2026年5月3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3)方案完善阶段: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0日,根据评审意见和修改建议,完善深化设计方案,形成最终成果。 项目最终进度安排以采购人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745000.000000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评审结果
1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2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通过
3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评审结果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得分
1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69.065.067.058.074.066.619.085.6
2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55.043.048.038.043.045.413.9959.39
3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8.042.046.036.041.042.610.9953.59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序号供应商名称未中标原因
1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因技术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2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因技术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报价公示
序号投标单位单价报价(元)
1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745000.0
2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3748000.0
3青岛市公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747000.0
业绩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详细信息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青岛市白沙河“一河两岸”城市设计整合深化查看详细信息
2李沧区楼山河两侧城市设计及启动区景观环境规划查看详细信息
3唐山路城市设计查看详细信息
4安顺路城市设计查看详细信息
5张村河片区城市设计方案整合深化查看详细信息
获奖公示
序号获奖名称详细信息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青岛市5G移动基站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查看详细信息
2青岛市海湾保护总体规划查看详细信息
3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查看详细信息
4青岛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查看详细信息
5面向重点低效片区综合开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平台服务——李沧区金水路北片区、青岛北站及周边片区、楼山河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查看详细信息
6市南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查看详细信息
7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查看详细信息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443号福灜大厦
联系人: 张辛雨 联系方式: 0532-86995762
代理机构: 中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光谷软件园57号楼601室
联系人: 袁立婷 联系方式: 18562853151
公告期限 2026年03月10日-2026年03月11日
十、代理费
标准: (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90%计取
金额(万元): 3.3264
2026年03月10日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其他附件:

信用承诺函.pdf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投标人投诉  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