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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机场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 2024-04-0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东机场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4/09 19:55:40
项目名称: 胶东机场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航安路/街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有资金32.4%,银行贷款67.6%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68657500.00元 工程造价: 137499600.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7671.92平方米
计划文号: 2404-370281-04-01-530104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韩立楠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89731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航安南路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韩立楠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89731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崔晓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12701813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04-370281-04-01-530104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鲁(2020)胶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058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60亩,规划建筑面积27671.92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拟在机场集团A-01-18地块建设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包含一栋实训楼,17909.96平方米;一栋食堂,2656.46平方米;一栋备勤楼,6705.50平方米;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引进航司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项目位于胶东机场一期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投产前用电总负荷500kw,项目投产后用电负荷2000kw,预计年用电量292万kwh,预计年电力消费量292万kwh。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支持及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交付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内容。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27671.92平方米胶东机场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1374996001209150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1.2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委派,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力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37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37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胶州市北京路 58 号)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4-30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韩立楠,联系电话:0532-67897317,邮箱:caigou@qdairport.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航安南路8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
  • E3702002313018172001001
2024/4/30 9:30:00 2024/4/20 9:30:00 2024/4/30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本项目工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招标文件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调整为: 本项目计划工期:548日历天 设计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 设计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 施工计划工期:548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2.发包人要求中“二:计划工期”调整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1 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548 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 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 设计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 年5月31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竣工时间相应调整。 设计工期总日历天数:40日历天。 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54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重要节点控制: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正负零以下施工;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竣工验收交付。 3.合同中工期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件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2024/4/16 14:31:1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招标文件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调整为: 本项目计划工期:548 日历天 设计计划工期:40 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 设计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 施工计划工期:508 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1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2.招标文件前附表10.12项目班子最低要求第4条调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班子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班子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第一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备注中增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最新上传的fyq。 4.招标文件3.3.3.1.3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工程总承包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调整为: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2)工程总承包合同; (3)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四方验收证明文件。 2024/4/15 1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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