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城区病害挡土墙修建工程 2013-09-0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城区病害挡土墙修建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9/2 公告号: 2013-545g
项目名称: 城区病害挡土墙修建工程
工程地点: 同安路档墙边坡山体、大连路21号居民后边坡、黑龙江南路141号东山小区挡墙、德平路44号围墙、贮水山路10-12号围墙、登州路20号楼间甬道围墙、济阳路10号石砌围墙、甘肃路2号丙石砌门墩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区财力投资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282.34万元 工程造价: 257.687231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2013】195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齐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8433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齐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8433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工、周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625420960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3005134702201303N030028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城区病害挡土墙修建工程,总投资为282.34万元,工程造价 257.687231万元,已具有施工条件。本工程产生垃圾数量约280立方。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 年9月2日09:00 时至 2013 年9月6日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3 年9月2日09:00 时至 2013 年9月6日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796552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9月2日9时0分 - 2013年9月6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9/25 14:00:00 2013/9/10 14:00:00 2013/9/25 14:00:00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