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额3749.6万元,工程造价3298.704573万元,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不影响市容。 (二)招标内容:对信号山、小鱼山周边及八大峡区域部分房屋平改坡、平屋面整治、坡屋面整治、建筑立面整治等。 |
| 标段名称 | 地址 | 规模 | 标段内容 | 造价(万元) | | 1:小鱼山、信号山周边及八大峡区域建筑立面整治工程(一标段) | 小鱼山周边共计37个楼座 | /平方米 | 龙山路1号-2、龙山路1号-1、龙山路6号-2、龙山路6号-1、龙山路 1号甲、龙山路8号甲-1、龙山路8号甲、龙山路10号-1、龙山路5号、龙山路1号内、龙山路3号-2、龙口路41号、龙口路23号甲、龙口路21号甲、龙口路9号、江苏路21-1号、江苏路21号-2、江苏路8号后楼、平原路4号、平原路10号、观海一路1号-乙、观象一路10号、海阳路8-2、海阳路4-2、莱阳路33号、莱阳路39号-11、莱阳路39号-11、莱阳路39号-11、金口一路23号、金口一路4-乙、金口三路2-乙、鱼山路30号、鱼山路32号、鱼山路34号、日照路2号、沂水路2号、鱼山路5号气象站。屋面平改坡、平屋面整治、坡屋面整治、建筑立面整治等。工程造价约1514.170254万元。 | 1514.170254 | | 2:小鱼山、信号山周边及八大峡区域建筑立面整治工程(二标段) | 信号山周边共计37个楼座 | /平方米 | 信号山37号、信号山35号、信号山15号、信号山31号、信号山15号甲、华山路2号、华山路19号、华山路17号、华山路5号、龙江路33号、龙江路43号、龙江路41号、龙江路31号、龙江路29号、龙江路27号、大学路2号、大学路40号丙、大学路40号甲、大学路40号乙、大学路40号戊1、2、3单元、大学路36号2号楼、黄县路1号楼、黄县路3号、齐东路33号、齐东路21号后院、齐东路17号甲、齐东路17号、齐东路14号-11、齐东路9号-1、齐东路9号-2、齐东路7号-3甲、齐东路14号、湖南路13号2#、湖南路14号后楼、湖南路2号甲、湖南路2号、龙江路37号。屋面平改坡、平屋面整治、坡屋面整治、建筑立面整治等。工程造价约1262.741873万元。 | 1262.741873 | | 3:小鱼山、信号山周边及八大峡区域建筑立面整治工程(三标段) | 瞿塘峡路18-22号 | /平方米 | 瞿塘峡路18-22号。屋面平改坡、平屋面整治、坡屋面整治、建筑立面整治等。工程造价约521.792446万元。 | 521.792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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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个标段提出资格后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8月19日9 时至2013年8月23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8月19日9时至2013年8月23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6777052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3年8月19日9时0分 - 2013年8月23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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