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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监理) 2024-09-2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9/29 18:36:37
项目名称: 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监理)
工程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镇,由东、西两个安置地块组成,其中东地块位于港城路以西、菊香街以南、营前南路以北、旺城路以东;西地块位于华城路以东、菊香街以南、营前南路以北、康城路以西。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住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432870000.00元 工程造价: 1259782000.00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279195.39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24】21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逄建荣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553220760
代建单位: 青岛董家口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崔晓丽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585782
招标单位: 青岛董家口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董家口大厦
招标单位联系人: 崔晓丽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58578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宋瑞凤、肖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765718530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10-370211-04-01-296428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琅琊镇,由东、西两个安置地块组成,其中东地块位于港城路以西、菊香街以南、营前南路以北、旺城路以东;西地块位于华城路以东、菊香街以南、营前南路以北、康城路以西。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79195.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2545.92平方米,包括住宅、集体经济发展用房、公共用房、出地面楼梯间及风井;地下建筑面积96649.47平方米,包括储藏室及地下车库。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343个,并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铺装、管网、电力、智能化、热力等室外工程。
一标段:西地块,为1#-9#住宅楼、10#、11#、13#配套用房、12#大门、储藏室及地下车库、所有的室外配套,总建筑面积为90974.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660.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314.44平方米。本标段层数最高为17层。
二标段:东地块,为1#、2#、5#、6#、9#、10#、13#、14#、15#住宅楼、18#配套用房、储藏室及地下车库、所有的室外配套,总建筑面积为90549.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673.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875.64平方米。本标段层数最高为17层。
三标段:东地块,为3#、4#、7#、8#、11#、12#、16#、17#住宅楼、20#、21#、23#配套用房、19#、22#大门、储藏室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97671.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212.14平方米,地下(不含人防)建筑面积22103.39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11356平方米。本标段层数最高为17层。(二)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定标顺序确定其为顺序靠前标段的中标人,顺序靠后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本项目定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则该投标人所有标段的投标均无效。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90974.63平方米西地块,为1#-9#住宅楼、10#、11#、13#配套用房、12#大门、储藏室及地下车库、所有的室外配套3888428.57
2标段90549.23平方米东地块,为1#、2#、5#、6#、9#、10#、13#、14#、15#住宅楼、18#配套用房、储藏室及地下车库、所有的室外配套4146912.14
3标段97671.53平方米东地块,为3#、4#、7#、8#、11#、12#、16#、17#住宅楼、20#、21#、23#配套用房、19#、22#大门、储藏室及地下车库3916733.38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所有标段)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所有标段)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1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2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3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所有标段):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2号入口)
【第二开标室(102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0-21 14: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崔晓丽,联系电话:0532-55585782,邮箱:djktzglb@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董家口大厦
3.本工程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6.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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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2标段
  • 3标段
  • E3702002313017817001004
  • E3702002313017817001005
  • E3702002313017817001006
2024/10/24 9:00:00 2024/10/14 9:00:00 2024/10/24 9: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5版: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10-21 14:00”,现变更为“2024-10-24 9:00”。原开标室为:“第二开标室(1024室)”现变更为:“第四开标室(1026室)”。 2024/10/12 9:44:43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原开标时间:2024/10/21 14:00:00 变更后时间:2024-10-24 09:0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1024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四开标室(1026室) 2024/10/12 8:48:40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十八条修改为:“十八、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是指规模达到“14层以上;或24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高度70米以上的高耸构筑工程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14层以上的住宅工程。(“以上”含本数)”。 2024/9/30 18:03:00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监理)二标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十八条修改为:“十八、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是指规模达到“14层以上;或24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高度70米以上的高耸构筑工程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14层以上的住宅工程。(“以上”含本数)”。 2024/9/30 18:02:47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全国重点镇泊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三期(常河店、黄家庄、董大庄、管家庄、营东头)(监理)三标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十八条修改为:“十八、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是指规模达到“14层以上;或24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高度70米以上的高耸构筑工程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14层以上的住宅工程。(“以上”含本数)”。 2024/9/30 1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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