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总建筑面积1171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08.96平方米,地下3208.34平方米。地上7层,地下2层。本次招标包含精装修工程,工程造价为780万元;智能化工程(包含综合布线、视频监控、呼叫系统、消防报警、停车场管理系统、通讯网络系统等多项智能系统)工程造价为190万元。本工程不产生建筑垃圾,无需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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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979万元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无。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8月19日9 时至2013年8月23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8月19日9 时至2013年8月2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3年8月19日9时0分 - 2013年8月23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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