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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4-01-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城阳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1/30 19:52:45
项目名称: 城阳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城阳街道正阳路南、双元路西、墨水河东,在污水处理厂原有用地内进行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20%,银行贷款8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1042600.00元 工程造价: 128936050.7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4515平方米
计划文号: 城行审二【2023】9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双元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宋威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5507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双元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正阳路西段(京口村西)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宋威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5507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正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海龙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6267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12-370214-89-01-87174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对原5万m3/d污水处理规模的二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7.8075亩,规划建筑面积4515平方米。其中,新建厂房2865平方米,构筑物及附属用房1650平方米。购置设备约580台套,拆除部分建、构筑物,新建提升泵站及磁混凝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各一座;新建综合加药间及变配电间、臭氧发生器间、臭氧接触池及消毒接触池、臭氧接触池提升泵站、厂区回用水泵房各一座;改造更新部分老旧设施设备,以保证工艺系统稳定可靠高效运行。出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标准(TN控制值10(12)mg/L)。
2、招标范围:2.1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基坑设计等)及施工期间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及相关责任期保修等工程。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4515平方米城阳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1244593004476750.7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 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2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3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1、4、5项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2、3、4、5项要求;
2、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3、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项目:单项合同设计费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设计项目。
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额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项目的施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额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
【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2-21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宋威,联系电话:0532-80955077,邮箱:qdktsy@126.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正阳路西段(京口村西)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7763176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7590001007
2024/2/21 9:30:00 2024/2/11 9:30:00 2024/2/21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该项目施工计费额调整为71070000元。 2024/2/4 11:44:12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一、该项目施工部分最高限价变更为:70359300元,设计部分最高限价4476750.7元,采购部分最高限价变更为54100000元。 二、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设计项目:单项合同设计费 4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设计项目。 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额 12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项目的施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额 12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设计项目:单项合同设计费 4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设计项目。 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额 12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项目的施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额 12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5投标报价内容变更为: 投标报价方式:双费率报价 施工计费额暂按71070000元计取; 设计基准价暂按5969000.94元计取; 设计部分报价要求: 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 2.最低优惠率25% 3.投标设计费暂以建安工程费125170000元为取费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执行,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4,设计费收费基准价5969000.94元,设计收费控制价为收费基准价的75%(优惠率25%),计4476750.7元。要求投标人填报设计费报价、优惠率。 建安施工部分报价要求: 1.建安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70359300元(其中建筑工程52004700元,安装工程183546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施工部分报价分为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需在投标报价书中分别进行报价。 2.最低降造率1% 3.建安施工部分中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投标报价,暂按建筑工程“52530000元×(1-降造率)” 安装工程“18540000元×(1-降造率)”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最终结算时,中标确定的降造率不变,工程费以最终结算审计值为准。降造率指对除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税费等不可竞争费之外的工程费用进行折扣。 采购部分报价要求: 1.最高投标限价为54100000元。超过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设备采购内容详见“设备技术要求”。 2.投标人按照“设备技术要求”提报工程所需所有设备清单及报价,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含进口品牌货物商检)检测费、润滑油、包装、运输、吊拉卸车(含多次调运)、安装(功能性单元设备报价包含安装调试,其他设备厂家指导安装,功能性单元详见附件2“设备技术要求”)、调试和试运转(仅不含电费、污泥处置费)、保管、培训、验收、保险、质保期售后等全部费用。 3.投标报价为项目现场落地价格。 设计部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施工部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建安施工及采购、保修等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计原因造成的返工、误工、窝工等所有损失。 投标人中标后应全程跟踪、办理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进行复核及确认。 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中标单位投标书所报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 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需要提供的资料: 1、施工同类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2)施工合同; (3)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联合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 2、设计同类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设计总图; (2)设计合同。 3、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2)工程总承包合同; (3)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联合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 4、监理同类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或经备案的《监理业务手册》。 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且真实可靠方能有效。 五、 1、若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成员:1.1 若施工投标单位为两家及以上,施工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业绩、企业荣誉、主体考核得分,按照施工联合体牵头方占若施工投标单位为两家及以上,施工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业绩、企业荣誉、主体考核得分,按照施工联合体牵头方占 60% ,施工成员单位占,施工成员单位占 40% 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保留 2 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1.2 若设计投标单位为两家及以上,设计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业绩、企业荣誉、主体考核得分,所占比例按照成员数量平均分配,并进行加权折算(保留 2 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2、若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成员: 2.1 若设计投标单位为两家及以上,设计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业绩、企业荣誉、主体考核得分,按照设计联合体牵头方占60% ,设计成员单位占,设计成员单位占 40% 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保留 2 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2.2 若施工投标单位为两家及以上,施工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业绩、企业荣誉、主体考核得分,所占比例按照成员数量平均分配,并进行加权折算(保留2 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六、本项目评分办法、设备技术要求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本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批复文件现予公开,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2024/2/2 17: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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