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延川路以东、14号线以北 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546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974.7万元。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新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约6800.97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及管网等工程。(具体规划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 招标内容: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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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项目界定: 单项合同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
四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 年8月14日9时至2013年8月20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0532-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注册证书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班子成员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班子成员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将对各投标单位依据本公告资格预审办法进行资格预审,确定5家为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人的选取将按报名资格条件,依照资格预审办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投标人,并于2013年8月22 日17时前通知所有企业。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设计图纸蓝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4分;三等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班子成员 10 主要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或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以职称证原件为准) |
六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报名期限:2013年8月22日9时0分 - 2013年8月2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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