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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路加油站项目施工 2013-08-2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正阳路加油站项目施工邀请公示
公示发布日期: 2013/8/27 公示号: 2013-094y
项目名称: 正阳路加油站项目施工
工程地点: 青岛高新区正阳路以南、规划东4号线以东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15万元 工程造价: 5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200.7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高新经发备【2011】1号、青高新经发【2013】197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219157号
建设单位: 青岛高新华腾达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同良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00169759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高新华腾达石油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高同良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00169759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西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6970199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高新华腾达石油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青岛高新区正阳路以南、规划东4号线以东,总建筑面积120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6平方米。在总承包施工期间预计产生建筑垃圾约500立方米,全部回填,不进行外运;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资质:(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2)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地入青企业已取得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市场行为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2、项目经理资格:(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项目经理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三 、其他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不含节假日)

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7日9时0分 - 2013年9月2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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