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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第三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3-11-0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第三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11/03 00:51:33
项目名称: 莱西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第三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00000000元 工程造价: 5111700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5590米
计划文号: 2111-370285-04-01-139657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财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90634931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财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烟台路96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906349318
招标代理单位: 铭信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61633234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111-370285-04-01-139657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深圳路(北京路-吉林路)路段,单舱断面,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等3种,新建管廊长度约940米;北京路(南京路-苏州路)路段,双舱断面,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等3种,新建管廊长度约1940米;吉林路(深圳路-怡兴园东门规划路)路段,双舱断面,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等3种,新建管廊长度约2710米。地下管廊相关控制室、办公室等建筑,其中管廊监控中心8700平方米。
2、招标内容:
2.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并负责各部门审批通过;
2.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2.3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直至交付使用。
2.4中标人须在满足招标人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施工,造价指标不得超出限额要求。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5590米莱西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第三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51117000015069117.23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以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2.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业绩:总投资额3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额38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额38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监理同类工程界定:总投资额3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西市长岛路148号)A座8楼
【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1-24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刘虎,联系电话:13906349318,邮箱:308327695@qq.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烟台路96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66030389;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西市长岛路148号)A座9楼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E3702002313016792001001
2023/12/4 14:00:00 2023/11/24 14:00:00 2023/12/4 14: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原开标时间:2023/11/24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3-12-04 14:0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2023/11/17 15:20:35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招标公告“工程类别:Ⅰ类工程”,根据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修改为:“工程类别:不划分工程类别”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项目概况:深圳路(北京路-吉林路)路段,单舱断面,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等3种,新建管廊长度约940米;北京路(南京路-苏州路)路段,双舱断面,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等3种,新建管廊长度约1940米;吉林路(深圳路-怡兴园东门规划路)路段,双舱断面,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等3种,新建管廊长度约2710米。地下管廊相关控制室、办公室等建筑,其中管廊监控中心8700平方米。”修改为“项目概况:吉林路(深圳路-扬州路)路段,双舱断面,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等3种,新建管廊长度约6500米;上海路(青岛路-G204)路段,双舱断面,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等3种,新建管廊长度约5900米;深圳路(北京路-吉林路)路段,单舱断面,入廊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等3种,新建管廊长度约800米。” 3、招标公告“工程造价:511170000元”,“施工部分最高限价(元)511170000”,“设计部分最高限价(元)15069117.23”修改为“工程造价:765820000元”“施工部分最高限价(元)765820000”,“设计部分最高限价(元)21666765.79” 4、招标公告“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2.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招标公告“四、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以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删除(以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内容。 6、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3.同类工程界定:设计同类业绩:总投资额3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额38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额38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同类工程界定:总投资额3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修改为“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3.同类工程界定:设计同类业绩:总投资额5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额5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额54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5投标报价要求,施工计费额暂按511170000元计取;本项目招标设计基准价暂按15069117.23元计取;最低优惠率40%;设计费投标报价暂按15069117.23元×(1-优惠率)计算填报;施工投标报价暂按511170000元×(1-降造率)计算填报。”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5投标报价要求,施工计费额暂按765820000元计取;本项目招标设计基准价暂按21666765.79元计取;最低优惠率0%;设计费投标报价暂按21666765.79元×(1-优惠率)计算填报;施工投标报价暂按765820000元×(1-降造率)计算填报。”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568603元(其中设计部分65186元,施工部分503417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413497元(其中设计部分59200元,施工部分354297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3.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需提交的纸质材料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删除本条内容。 2023/11/17 1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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