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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城投财富广场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3-09-0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城投财富广场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9/07 14:45:51
项目名称: 莱西城投财富广场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青岛路东、北京路南,莱西城投财富广场A塔楼内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8785000.00元 工程造价: 28968225.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9280.54平方米
计划文号: 2307-370285-04-01-595547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财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徐光卫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16542096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财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徐光卫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16542096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英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高建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6413216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07-370285-04-01-595547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莱西市青岛路东、北京路南,莱西城投财富广场A塔楼内,项目总建筑面积9280.54㎡,其中大堂面积为460.9㎡;四层面积436.31㎡;办公16-20层共5层,每层1411.88㎡,面积共计7059.4㎡;7层餐饮层,面积为1323.93㎡;本项目所在范围一层大堂,七层餐厅,4层、16-20层为办公会议。
2、招标内容:
2.1 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内容的精装、二次机电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服务并配合厨房、智能化、标识标牌、软装家具等项目预留点位,负责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2 施工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内容的精装、二次机电工程、智能化、厨房工程等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2.3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直至交付使用。
2.4中标人须在满足招标人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本项目的造价指标为估算值,最终以经过评审后的概算作为限价依据,设计、施工限额不得超出评审后的概算。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9280.54平方米莱西城投财富广场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79100001058225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单位);
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
6、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不超过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 1 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同类工程界定:
3.1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装饰装修类设计项目。
3.2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装饰装修类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3 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装饰装修类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莱西市长岛路148号A座8楼第一开标室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9-28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徐光卫,联系电话:15165420969,邮箱:545584342@qq.com,传真:/,地址:青岛市莱西市烟台路96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66030389 邮箱:/, 传真/,地址: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西市长岛路148号)A座9楼。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莱西城投财富广场办公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6132001001
2023/9/28 9:30:00 2023/9/18 9:30:00 2023/9/28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一、原招标公告: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单位);变更为: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单位);
二、原招标公告: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不超过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变更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不超过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为准。
2023/9/12 10:34:43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一、原招标公告: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变更为: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原招标公告: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 1 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同类工程界定:
3.1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装饰装修类设计项目。
3.2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装饰装修类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变更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同类工程界定:
2.1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装饰装修类设计项目。
2.2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装饰装修类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三、原招标文件:
3.3.3.1.1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2)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变更为:
3.3.3.1.1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2)施工合同。

四、原招标文件:
3.3.3.1.3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工程总承包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2)总承包合同
(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变更为:
3.3.3.1.3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工程总承包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2)总承包合同

五、原招标文件:
3.3.3.2.1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2)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的无需提供);
(4)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变更为:
3.3.3.2.1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2)施工合同;
(3)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六、原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打分,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每项加2 分,本项最高得6 分。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验收日期或备案文件中的备案日期为准。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

变更为:
资格审查打分,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每项加2 分,本项最高得6 分。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

七、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资信部分,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每项加1分,本项最高得8分。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验收日期或备案文件中的备案日期为准。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

变更为:
评标办法,资信部分,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每项加2分,本项最高得12分。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

八、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资信部分,主体管理考核及企业招投标信用考核(企业):施工资质考核得分:根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情况得分;考核得分 12 分,无下限。
设计资质考核得分:得分按照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单位上一年度诚信评价年度考核结果对应招投标加分值进行加分;考核加分上限为 6 分,无下限。 本项考核最终得分=施工资质考核得分+设计资质考核得分。本项考核最终得分=施工资质考核得分×90%+设计资质考核得分×2×10%。

变更为:
评标办法,资信部分,主体管理考核及企业招投标信用考核(企业):投标人资质考核得分:根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情况得分, 考核加分上限为 6 分,无下限。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按得分高的一方计算。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为准。评分办法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内为准。平面图详见附件。
2023/9/8 16: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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