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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环境整治工程(监理) 2013-08-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8/5 公告号: 2013-477g
项目名称: 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环境整治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李村河、张村河下游两侧区域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000万元 工程造价: 62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建筑外立面修补面积约12000平方米,立面粉刷面积约12000平方米,道路长约1158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3】9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青规李函业字【2013】50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6183014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005143465201302n03002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破旧建筑外立面修补面积约12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0万元;建筑外立面粉刷面积约12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71万元;其余部分(包括落水管、屋面瓦、防盗窗、保温、防水等),工程造价约230万元;违章建筑(围墙)拆除面积约1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万元;可视范围内乡村道路为城市支路,道路长约115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新铺面层厚度为10厘米,工程造价约158万元。
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量约200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工民建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或市政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三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8月5日9 时至2013年8月 9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8月5日9 时至2013年8月9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4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875181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8月5日9时0分 - 2013年8月9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8/5 10:01:00 2013/8/5 10:02:00 2013/8/5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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