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城市主干道,总长322米,跨径29~52米,总面积约12697平方米。本工程仅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在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自行处理。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3#、11#跨铁路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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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 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界定 无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8 月12日13:30时至2013年8月19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8月12日13:30 时至2013年8月19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8610161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
公告时间:2013年8月12日13时30分 - 2013年8月19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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