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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姜山镇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3-08-1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姜山镇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8/10 18:13:00
项目名称: 莱西市姜山镇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第一标段:三都河片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程,位于莱西市姜山镇,涉及西三都河村、中三都河村、东三都河村3个村庄。 第二标段:特色农业片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程,位于莱西市姜山镇,涉及高富庄村、李家屯村、前张家庄村、烧锅庄村、赵旺庄村、兴隆屯村、石河村7个村庄。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市财政50%+乡镇财政5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5352500元 工程造价: 61034402.99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23】6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姜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波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768580380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地址: 莱西市姜山镇政府驻地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波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768580380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岱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周玉环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76395777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07-370285-89-01-829854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标段:
1.项目概况:三都河片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程,实施姜山镇西三都河村、中三都河村、东三都河村3个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包括道路整治、景观绿化、标志节点、立面改造、排水、亮化、修缮等工程。
2.招标内容: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并负责各部门审批通过。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2.3中标人须在满足招标人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施工,造价指标不得超出限额要求,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标段:
1.项目概况:特色农业片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程,实施姜山镇高富庄村、李家屯村、前张家庄村、烧锅庄村、赵旺庄村、兴隆屯村、石河村7个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包括道路整治、景观绿化、标志节点、立面改造、排水、亮化、修缮等工程。
2.招标内容: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并负责各部门审批通过。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2.3中标人须在满足招标人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施工,造价指标不得超出限额要求,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3个三都河片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程,实施姜山镇西三都河村、中三都河村、东三都河村3个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详见技术任务书。270962001031491.34
2标段7个特色农业片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程,实施姜山镇高富庄村、李家屯村、前张家庄村、烧锅庄村、赵旺庄村、兴隆屯村、石河村7个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程,详见技术任务书。317083001198411.65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单位)。
2.1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4.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
6.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 《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业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业证)。
3.施工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1.本工程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1.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工程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得一个标段,本项目定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若投标人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则该投标人仍可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投标,但不得成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被推荐为任意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时,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即视为有在建工程。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1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2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同类工程界定:
4.1设计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
4.2施工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4.3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4.4监理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莱西市长岛路148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8楼
【第四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8-31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孙波,联系电话:17685803809,邮箱:m15763957776@163.com,传真:/,地址:莱西市姜山镇政府驻地
3、投诉举报电话: 0532-66030389,通信地址:青岛市莱西市长岛路 148 号 A 座 9 楼。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因本工程投标人不需报名,直接从招标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qingdao.gov.cn),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莱西市姜山镇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pdf

  • 莱西市姜山镇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标段
  • 1标段
  • E3702002313015786001002
  • E3702002313015786001001
2023/9/14 9:30:00 2023/9/4 9:30:00 2023/9/14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原开标时间:2023/8/31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3-09-14 09:30:00,原开标室:第四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一开标室 2023/8/30 10:49:04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第二标段:1、原招标公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为:3.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2、原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变更为: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即可)。
3、原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4、去掉原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4.4监理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变更为:本项目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设计计划工期:15日历天;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2日;设计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6日;施工计划工期:55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7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按照 “ 第二章 3.3 评分证明材料”的规定提供。监理同类工程业绩须提供:①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②监理合同;③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设计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监理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验收日期或备案文件中的备案日期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变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按照 “ 第二章 3.3 评分证明材料”的规定提供。设计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验收日期或备案文件中的备案日期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
7、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二、设计要求2.1设计周期要求: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详细了解后再确定设计项目的先后次序。设计周期:中标人在收到设计任务书30日历天提交符合要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总工期:30天。设计后期服务周期:从提交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2.2设计工作内容:现场充分调研,征询发包人意见,解决现场问题。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等阶段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2.3投标人中标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的设计单位并应承担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要求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变更为:2.1设计周期要求: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详细了解后再确定设计项目的先后次序。设计周期:中标人在收到设计任务书15日历天提交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总工期:15日历天。设计后期服务周期:从提交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2.2设计工作内容:现场充分调研,征询发包人意见,解决现场问题。进行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等阶段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2.3投标人中标后完成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应承担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要求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8、本标段FYQ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与此澄清内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此澄清内容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8/30 10:29:34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第一标段:1、原招标公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为:3.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2、原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变更为: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即可)。
3、原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4、去掉原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4.4监理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投资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变更为:本项目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设计计划工期:15日历天;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2日;设计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6日;施工计划工期:55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7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按照 “ 第二章 3.3 评分证明材料”的规定提供。监理同类工程业绩须提供:①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②监理合同;③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设计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监理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验收日期或备案文件中的备案日期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变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按照 “ 第二章 3.3 评分证明材料”的规定提供。设计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同类项目业绩的完成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验收日期或备案文件中的备案日期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
7、本标段FYQ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与此澄清内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此澄清内容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8/30 10:27:28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概算以澄清方式发布,请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023/8/11 1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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