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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部分学校、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 2023-06-1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23年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部分学校、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6/12 15:57:38
项目名称: 2023年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部分学校、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第五十七中学(江西路152号)、太平路小学(太平路17号)、南京路小学(洪泽湖路2号)、天山小学(宁国二路18号) 香港路小学(徐州路28号)、实验小学(江苏路9号)、新昌路小学(天台二路20号)、八大峡小学(明月峡路1号)、贵州路小学(贵州路12号)、嘉峪关学校(嘉峪关路20号)等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6063800元 工程造价: 13952265.32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南发改【2023】41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锡东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1989418
代建单位: 青岛海诺建融置业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胡文倩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728928
招标单位: 青岛海诺建融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 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胡文倩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72892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于松岗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863990492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04-370202-04-01-33882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对第五十七中学、太平路小学、南京路小学、天山小学、香港路小学、实验小学、新昌路小学、八大峡小学、贵州路小学、嘉峪关学校、燕儿岛路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延福花园幼儿园延吉园、贵州路幼儿园、洪泽湖路幼儿园、太湖路幼儿园、新湛路幼儿园、安徽路幼儿园、少年宫等19所学校校舍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操场、活动场地翻新,屋面、墙面、顶面翻新,卫生间、厨房改造,门窗更换。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0平方米延福花园幼儿园延吉园(延吉路162号)、天山小学(宁国二路18号)、区实验幼儿园(天台一路1号)、新昌路小学(天台二路20号)3915784.29
2标段0平方米太湖路幼儿园(太湖路18号)、洪泽湖路幼儿园(洪泽湖路9号)、南京路小学(洪泽湖路2号)、第五十七中学(江西路152号)、 燕儿岛路幼儿园(燕儿岛路23号) 2304543.77
3标段0平方米嘉峪关路学校(嘉峪关路20号)、实验小学(江苏路9号) 、新湛路幼儿园(新湛三路7号)、香港路小学(徐州路28号) 3556868.55
4标段0平方米八大峡小学(明月峡路1号)、少年宫(团岛二路24号)、贵州路小学(贵州路12号)、贵州路幼儿园(贵州路63号)2316008.06
5标段0平方米安徽路幼儿园(安徽路14号)、太平路小学(太平路17号)1859060.65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共划分5个标段。一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参加本工程5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得2个标段,已中得前2个标段的投标人取消其剩余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仍可参与剩余标段的评审。本工程评标和定标顺序为:1 标段、2 标段、3 标段、4 标段、5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1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2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3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4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5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全部标段)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3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7-03 14:0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胡文倩,联系电话:0532-88728928,邮箱:869874070@qq.com,传真:0532-88728928,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 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5标段
  • 3标段
  • 1标段
  • 2标段
  • 4标段
  • E3702002313015457001015
  • E3702002313015457001013
  • E3702002313015457001011
  • E3702002313015457001012
  • E3702002313015457001014
2023/7/3 14:00:00 2023/6/23 14:00:00 2023/7/3 14: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1版: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4标段招标文件中标明的招标控制价数值与系统上传的控制价文件存在不一致,请以系统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数值为准。 2023/6/27 16:33:11
招标文件澄清 第10版:招标公告中: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现调整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2023/6/14 11:07:48
招标文件澄清 第9版:招标公告中: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现调整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2023/6/14 11:07:31
招标文件澄清 第8版:招标公告中: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现调整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2023/6/14 11:06:58
招标文件澄清 第7版:招标公告中: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现调整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2023/6/14 11:06:30
招标文件澄清 第6版:招标公告中: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现调整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适用于所有标段)。
2023/6/14 11:06:10
招标文件澄清 第5版:1、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
现调整为:
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潜在投标人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每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

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第一次付款:2023年12月31日前,按工程项目总投资的10 %拨付预付款;第二次付款: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20 %;第三次付款: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40 %,如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决算审计,以审计审核确定的金额为支付进度款计算基数(下同);第四次付款: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60 %; 第五次付款: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80 %;第六次付款: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100 %。以上付款时间仅为预估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时间为准,如财政资金实际拨付数额变化时,双方可另行协商改变支付的比例等。
现调整为: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 工程款支付符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 号)的规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为准。
2023/6/14 10:38:23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1、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
现调整为:
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潜在投标人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每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

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第一次付款:2023年12月31日前,按工程项目总投资的10 %拨付预付款;第二次付款: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20 %;第三次付款: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40 %,如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决算审计,以审计审核确定的金额为支付进度款计算基数(下同);第四次付款: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60 %; 第五次付款: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80 %;第六次付款: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100 %。以上付款时间仅为预估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时间为准,如财政资金实际拨付数额变化时,双方可另行协商改变支付的比例等。
现调整为: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 工程款支付符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 号)的规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为准。
2023/6/14 10:38:05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1、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
现调整为:
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潜在投标人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每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

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第一次付款:2023年12月31日前,按工程项目总投资的10 %拨付预付款;第二次付款: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20 %;第三次付款: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40 %,如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决算审计,以审计审核确定的金额为支付进度款计算基数(下同);第四次付款: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60 %; 第五次付款: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80 %;第六次付款: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100 %。以上付款时间仅为预估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时间为准,如财政资金实际拨付数额变化时,双方可另行协商改变支付的比例等。
现调整为: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 工程款支付符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 号)的规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为准。
2023/6/14 10:37:44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
现调整为:
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潜在投标人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每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

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第一次付款:2023年12月31日前,按工程项目总投资的10 %拨付预付款;第二次付款: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20 %;第三次付款: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40 %,如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决算审计,以审计审核确定的金额为支付进度款计算基数(下同);第四次付款: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60 %; 第五次付款: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80 %;第六次付款: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100 %。以上付款时间仅为预估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时间为准,如财政资金实际拨付数额变化时,双方可另行协商改变支付的比例等。
现调整为: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 工程款支付符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 号)的规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为准。
2023/6/14 10:37:1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
现调整为:
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标准及岗位安排。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潜在投标人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每标段需配备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

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第一次付款:2023年12月31日前,按工程项目总投资的10 %拨付预付款;第二次付款: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20 %;第三次付款: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40 %,如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决算审计,以审计审核确定的金额为支付进度款计算基数(下同);第四次付款: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60 %; 第五次付款: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80 %;第六次付款: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进度款至工程项目总投资的 100 %。以上付款时间仅为预估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时间为准,如财政资金实际拨付数额变化时,双方可另行协商改变支付的比例等。
现调整为: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 工程款支付符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 号)的规定,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为准。
2023/6/14 10: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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