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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2023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项目 2023-05-29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胶州市2023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胶州市2023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JZCG2023002600

采购项目名称:胶州市2023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50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750000.00 元, 第 二 包 225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50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2750000.00 元,第 二 包 22500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1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3.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 “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资格后审时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在资格后审时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原件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第2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 “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资格后审时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在资格后审时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原件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09 09:30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06-09 09:30

地点: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附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_5_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胶州市

联系方式:0532-8228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青岛正青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州市东苑大厦17号楼1101室

联系方式:1589885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隋艳

联系方式:15898851991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青岛正青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29 17:47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胶州市2023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项目(第2包).pdf
  • 胶州市2023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项目(第1包).pdf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