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地下人防工程设计 |
|
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7月30日9时至2013 年8月5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 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总图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上五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总图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 |
四 、资格预审办法 |
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将对各投标单位依据本公告资格预审办法进行资格预审,确定5家为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人的选取将按报名资格条件,依照资格预审办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投标人,并于2013年8月6 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资格预审办法见后附表。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原件、总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省级(含副省级)优秀项目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项目只计一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0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总图原件为准)。 |
五 、其他 |
1、其它说明: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现场报名地点及电话: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电话:0532-85916080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报名期限:2013年8月13日9时0分 - 2013年8月19日17时0分 |
查看原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