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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道路排水及景观绿化工程 2013-07-2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惠水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道路排水及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7/29 公告号: 2013-461g
项目名称: 惠水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道路排水及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惠水路626号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60000万元 工程造价: 1931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核[2011]36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104083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 牟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69125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 牟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69125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吴鹏、裴龙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惠水路626号。工程造价约1931万元,其中道路排水约674万元,景观绿化约1257万元。排水管直径800毫米 。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约5000立方米,且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排水及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园林绿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是市政公用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7月29日9 时至2013年8月2 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 年7月29日9 时至 2013 年8月2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1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七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7月29日9时0分 - 2013年8月2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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