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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沽河平度段日常管理养护项目 2023-04-28
 

平度市水利水产局2023年大沽河平度段日常管理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大沽河平度段日常管理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5-2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PDCG2023001224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大沽河平度段日常管理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147815.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147815.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147815.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147815.00 元。

采购需求:本次管理养护项目重点以日常养护为主,在大沽河治理设计标准范围内的一切工程措施均作为日常养护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要求:
3.2.1 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3.2.2 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 /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5-23 09:00

开标地点: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 2 号楼 B 区三楼B306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平度市水利水产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B区

联系方式:13954200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15号甲!~!3026室

联系方式:0532-87361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马玉【qdsr_xiangmujingli8】

联系方式:0532-87361317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28 15:38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2023年大沽河平度段日常管理养护项目.pdf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