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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宅街道凉泉新苑老旧楼院改造工程 2023-04-0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北宅街道凉泉新苑老旧楼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4/03 15:44:52
项目名称: 北宅街道凉泉新苑老旧楼院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凉泉新苑小区,临近华楼游览区212省道。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住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7997200元 工程造价: 18243940.76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23〕81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洪作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5198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洪作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5198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楚永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17678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对凉泉新苑进行老旧楼院改造,主要包括更换屋面及防水、外墙保温及涂刷、地面铺设、绿化提升、智能化改造、加装电梯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平方米18243940.76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国际创新园二期D座6楼
【第五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4-24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洪作军,联系电话:0532-87851987,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6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99737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北宅街道凉泉新苑老旧楼院改造工程不分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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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4772001001
2023/4/24 9:30:00 2023/4/14 9:30:00 2023/4/24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五章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改为支付方式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2023/4/4 16: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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