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市高新区规划中48号线以东、同顺路以南、合心路以西、海月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为27895.26平方米,共6个楼座,7-10#、12#楼地上7层,层高3米,11#楼地上6层,层高3米。本工程产生土石方建筑垃圾约为126478.96立方米,需要全部外运;(二)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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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监理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三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8月15日13:30时至2013年8月22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8月15日13:30时至2013年 8月22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796552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3年8月15日13时30分 - 2013年8月22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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