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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楼手术室修缮改造项目 2023-04-1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外科楼手术室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4/12 15:05:12
项目名称: 外科楼手术室修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峰山路84号第八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6980100元 工程造价: 15468400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45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联系人: 栾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2922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峰山路84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栾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2922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雪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95672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外科手术病房楼二层手术室改造工程,共设10间手术室,百级两间,1间千级手术室,此3间均做防辐射手术室,7间万级手术室,其中1间正负压手术室,包含原手术室的拆除,内部精装修、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净化空调、医用设备、医用气体工程等。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外科楼手术室进行全面改造,改造面积约 4500 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空调、净化系统及内部装修等15468400334560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验;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施工成员方为牵头人);
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5 条、第 6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第 2 条和第 4 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 款、第 3 条、第4 条、第 5 条、第 6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第 3 条和第 4 条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第 1 条、第 4 条的要求,由牵头人委派;
3.联合体投标人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不分标段。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或资信部分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 1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1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5-05 09:3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栾丕升,联系电话:0532-87629226,邮箱:qdzjzb@126.com,传真:,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外科楼手术室修缮改造项目1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4580001001
2023/5/9 9:30:00 2023/4/29 9:30:00 2023/5/9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原开标时间:2023/5/5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3-05-09 09:30:00,原开标室:三楼11号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三楼9号开标室 2023/4/18 15:06:14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变更事项一: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的内容变更为:
全部标段: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验;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变更事项二: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中的内容变更为: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以下任一项同类业绩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或资信部分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 3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变更事项三: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的内容变更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招标人先行代付,代付金额69954.88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报价中,应单独列项,计入最终投标总报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变更事项四: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2中的内容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施工负责人: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设计负责人: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班子最低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 名);
2、项目设计负责人 1 名;
3、项目施工负责人 1 名;
4、须配备完成本项目所需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包含建筑、结构、水暖、电气专业各1名;施工人员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各1名),以确保如期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以外的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仅需明确班子成员配备及岗位安排;

变更事项五: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计划工期中设计计划竣工日期变更为2023年6月31日

变更事项六: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4补充条款中的第一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投标报价书”、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 ztb 文件,技术标书暗标封皮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格式;无须使用招标文件附件的投标报价书、投标承诺书格式和技术标书明标封皮格式。)删除。
2023/4/18 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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