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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虚拟现实产业园项目二期10KV变电站工程 2023-02-1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虚拟现实产业园项目二期10KV变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2/17 16:48:06
项目名称: 青岛虚拟现实产业园项目二期10KV变电站工程
工程地点: 株洲路以北,科苑经六路以东,科苑经七路以西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23%+银行贷款77%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厂房及建筑物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2916434.62元 工程造价: 22916434.62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组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山海智光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姚常超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65323031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中建大厦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宋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15329803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青招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斌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865547310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203-370212-04-01-97589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0055592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青岛虚拟现实产业园项目二期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内容包括3#厂房变配电室、4#厂房变配电室、二期车库变配电室、餐厅变配电室安装工程、电能监控系统、外线线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1组青岛虚拟现实产业园项目二期10KV变电站工程22916434.62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单项工程合同额在800万及以上的电力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3-10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15153298030,邮箱:343502928@qq.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中建大厦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610188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青岛虚拟现实产业园项目二期10KV变电站工程1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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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4278001001
2023/3/10 9:30:00 2023/2/28 9:30:00 2023/3/10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原招标文件要求: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
(1)本工程无预付款;以建设单位付款为前提,工程按月进度拨款,每月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项目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产值的75%,竣工后由承包人提交符合档案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的完整工程资料,且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定值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质量、安全事故且不存在乙方原因的维修问题,甲方自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申请退还保证金书面资料之日起6个月内分期分批无息付清。进度款支付当期承包人此前若有违约情形的,相应违约金或罚款发包人可直接在当期应付款中扣除。
(2)在正常合同履约付款期间,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且乙方不计取相关资金利息(如甲方因资金周转等问题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90日内不计取资金利息(例:甲方2022年1月1日应付乙方10万元货款,经裁决应在2022年6月31日支付,资金利息计算天数为181-90=90天;如最终双方仍存在争议无法和解,乙方仲裁甲方,则最终裁决逾期付款利息利率按照判决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3)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不得挪做他用, 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指定银行开设账户,专款专用。发包人有权跟踪监督其资金流向,一经发现有挪用,发包人可暂停支付进度款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挪用金额双倍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另行据实赔偿。
(4)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迟延提交发票的,发包人付款期限可相应顺延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拒绝付款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在发包人支付 97%的工程结算款时,承包人需将尚未支付的 3%质保金增值税发票一并提供。
现变更为: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
(1)本工程无预付款;以建设单位付款为前提,工程按月进度拨款,每月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项目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产值的80%,竣工后由承包人提交符合档案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的完整工程资料,且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定值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质量、安全事故且不存在乙方原因的维修问题,甲方自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申请退还保证金书面资料之日起6个月内分期分批无息付清。进度款支付当期承包人此前若有违约情形的,相应违约金或罚款发包人可直接在当期应付款中扣除。
(2)在正常合同履约付款期间,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且乙方不计取相关资金利息(如甲方因资金周转等问题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90日内不计取资金利息(例:甲方2022年1月1日应付乙方10万元货款,经裁决应在2022年6月31日支付,资金利息计算天数为181-90=90天;如最终双方仍存在争议无法和解,乙方仲裁甲方,则最终裁决逾期付款利息利率按照判决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3)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不得挪做他用, 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指定银行开设账户,专款专用。发包人有权跟踪监督其资金流向,一经发现有挪用,发包人可暂停支付进度款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挪用金额双倍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另行据实赔偿。
(4)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迟延提交发票的,发包人付款期限可相应顺延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拒绝付款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在发包人支付 97%的工程结算款时,承包人需将尚未支付的 3%质保金增值税发票一并提供。
2023/2/21 9: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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