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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1包 2025-01-03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4包 2025-01-03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5包 2025-01-03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6包 2025-01-03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7包 2025-01-03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8包 2025-01-03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9包 2025-01-03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10包 2025-01-03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11包 2025-01-03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12包 2025-01-03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
二、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0202401012664
三、分包名称: 6包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燃油汽车部分)第6包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12-13
五、开标时间: 2025-01-03 09:30
六、采购方式: 集中采购 货物类
七、中标情况:
中标人(公司名称):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194900,142800,197212,175800,199900,129800
中标人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余水, 于虓, 纪俊乔, 李志金, 赵红芳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 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要求 数量/单位 单价(元)/优惠率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乘用车金龙牌福建省厦门市XMQ6535BEG621辆129800.000000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乘用车上汽大众牌上海威然330TSI 商务版 型号:SVW65311JV1辆199900.00000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乘用车荣威牌中国CSA6501ZFAP1辆175800.000000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大通无锡SH6522C1GD-A1辆197212.00000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哈弗牌湖北荆门 CC6520BS21A1辆142800.00000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瑞风牌安徽合肥HFC6524A2HC7S1辆194900.000000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序号投标人名称审查结果不通过原因
1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广汽传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
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4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5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通过
6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通过
7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
8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通过
9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2(专家一):第四章3.10 3.11实质性条款未响应;(专家二):未响应星号条款3.1,3.10,3.11;(专家三):对招标文件3.1、3.10、3.11三条实质性条款未做出响应;(专家四):3.1、3.10、3.11条款不响应。;(专家五):未响应实质条款3.10 3.11;
10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专家五):不符合投标主体要求;
1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2(专家一):第四章3.10 3.11实质性条款未响应;(专家二):未响应星号条款3.10,3.11;(专家三):对招标文件3.10和3.11两实质性条款未做响应。;(专家四):3.10、3.11条款不响应。;(专家五):未响应实质条款3.10 3.11;
12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投标报价(专家一):选择性报价;(专家二):存在选择性报价;(专家三):有选择性报价;(专家四):选择性价格。;(专家五):报价不合格;
13青岛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专家五):不符合投标主体要求;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委1(技术标) 评委2(技术标) 评委3(技术标) 评委4(技术标) 评委5(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
1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5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6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7广汽传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8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序号供应商名称未中标原因
1广汽传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响应报价较高
2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响应报价最高
报价公示
序号投标单位单价报价(元)
1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4900
2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89800
3广汽传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26800
4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123093
5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42800
6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78500
7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39800
8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0
9青岛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89336
10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197212
11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175800
12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99900
13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29800
业绩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详细信息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上海市2024年新能源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查看详细信息
22024-2025年山西省乘用车(新能源)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3辽宁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客车、越野车)框架协议采购查看详细信息
4新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5年框架协议采购查看详细信息
5陕西省省级单位乘用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16.3昌乐县公安局大通G10车辆采购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26.2福清市公安局大通G10车辆采购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36.1苏尼特右旗公安局大通G10车辆采购项目查看详细信息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获奖公示
序号获奖名称详细信息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联系人: 倪工, 刘主任 联系方式: 0532-66209835, 0532-85913325
代理机构: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山东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
联系人: 倪工 联系方式: 0532-66209835
公告期限 2025-1-3 - 2025-1-4
十、代理费
标准:
金额(万元): 0
2025-01-03 18:12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00D67832-FC74-4BB4-81B2-EEACD9D26D7B.pdf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投标人投诉  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