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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李沧东部供热工程(设计) 2013-07-2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13年李沧东部供热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7/23 公告号: 2013-146e
项目名称: 2013年李沧东部供热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西至308国道,东至李沧区与崂山区区界,南至习水路及学院区,北至天水路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43942.23万元 工程造价: 13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100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能交函[2005]252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金泓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科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66763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金泓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科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66763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牛松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7392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3年李沧东部供热工程供热管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
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须为独立法人;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或机构;
3、项目负责人为暖通或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工程投资在500 万元及以上的热力工程设计项目。
四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7月23日9时 至2013年7月29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参加资格审查,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原件及复印件;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暖通或动力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同类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1、2、3条要求的材料。
五 、资格预审办法
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将对各投标单位依据本公告资格预审办法进行资格预审,确定5家为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人的选取将按报名资格条件,依照资格预审办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投标人,并于 2013 年7 月 30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值30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4分;三等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班子成员 10 主要设计人员具有暖通或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以职称证或注册证原件为准)
六 、其他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现场报名地点及电话: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电话:0532-85916080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同意网上发布。
报名期限:2013年7月23日9时0分 - 2013年7月29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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