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本项目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板桥坊河以南、规划胶济客运专线以东、安顺路以西,建筑面积约215838.11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为65000万元,最高29层;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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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1、企业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本工程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工民建专业壹级项目总监;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 三 、其他 |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
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 公示时间:2013年8月5日9时0分 - 2013年8月9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