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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示范区核心区公共服务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2-11-2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上合示范区核心区公共服务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11/23 19:58:49
项目名称: 上合示范区核心区公共服务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位于上合示范区长江路以北,淮河路以南、和谐大道以东、生态大道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企业自有资金31%+银行贷款69%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982311000元 工程造价: 2569619000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45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22113702810401640194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上合汇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苟佳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7618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上合汇智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号创业大厦1011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苟佳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76185
招标代理单位: 中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孙建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69660385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211-370281-04-01-640194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300000.0平方米,约450亩。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5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酒店区、文化交流区、多功能区三部分,其中酒店区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文化交流区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多功能区建筑面积0.7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5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设计范围不包含变电站及外接线路工程设计、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范围: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施工范围不包含变电站及外接线路工程。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145000平方米上合示范区核心区配套服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492530430699927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4.在资格条件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12-14 14:3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苟佳,联系电话:0532-85276185,邮箱:jzwcbhyb@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合示范区上合服务中心.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3388001001
2022/12/26 9:30:00 2022/12/16 9:30:00 2022/12/26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上合示范区核心区公共服务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原定于为2022年12月16日14时00分第二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现将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第二开标室。 本项目原定的设计及施工的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月22日,我单位综合考虑春节假期等实际因素,拟将计划工期进行如下调整: 本项目原计划工期450日历天,现调整为“440日历天”;设计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月22日,现调整为“2023年2月1日”;设计原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8月19日,现调整为“2023年8月29日”;本项目原施工计划工期为450日历天,现调整为“440日历天”;施工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月22日,现调整为“2023年2月1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仍为“2024年4月15日”。 特此澄清。 2022/12/9 16:27:47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原开标时间:2022/12/16 14:00:00 变更后时间:2022-12-26 09:30:00,原开标室:第一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2022/12/9 14:44:04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原开标时间:2022/12/14 14:30:00 变更后时间:2022-12-16 14:00:00,原开标室:第一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2022/11/30 21:48:57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为“设计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设计范围不包含变电站及外接线路工程设计、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施工范围: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施工范围不包含变电站及外接线路工程。”现调整为“设计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变电站及外接线路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不含基坑支护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施工范围: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要求第1.1条由“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调整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要求由“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调整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4家(其中设计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施工单位数量不得超过1家),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由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成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中,本项目工期进行如下调整:本项目计划工期调整为“450日历天”,设计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设计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3年1月22日”,设计计划竣工日期调整为“2023年8月19日”;施工计划工期调整为“450日历天”,施工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3年1月22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仍为“2024年4月15日”。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5投标报价要求进行如下调整:施工计费额暂按由“2569619000元”调整为“2584119000元”;设计基准价暂按由“69992700元”调整为“70375482.43元”; 设计部分报价要求第3条由“执行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设计计费基数暂按232470万元考虑(不包含变电站及外接线路工程设计、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2(附加调整系数以审计结果为准)。设计费基准价暂定69992700元。”调整为“执行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设计计费基数暂按233920万元考虑,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2(附加调整系数以审计结果为准)。设计费基准价暂定70375482.43元。” 施工部分报价要求第3条由“投标人进行降造率报价(指对建筑安装工程费在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税金之前的造价按降造率进行让利优惠),造率须大于或等于投标人进行降造率报价(指对建筑安装工程费在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环境保护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税金之前的造价按降造率进行让利优惠),降造率须大于或等于 3% ,否则投标文件无效。”调整为“投标人进行降造率报价(指对建筑安装工程费在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税金之前的造价按降造率进行让利优惠),降造率须不得低于3% ,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施工部分控制价调整为“2506595430元”,设计部分控制价调整为“70375482.43元”。 6、本项目第二章“3.投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的资料中增加“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界定、证明材料要求均与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且需明确体现负责人任职情况。未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或或提供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022/11/30 2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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