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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机电系统安装施工(二次公告) 2013-07-0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机电系统安装施工(二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7/9 公告号: 2013-410g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机电系统安装施工(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工程现场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21470万元 工程造价: 6444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正线全长约为24.9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2座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10】34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001111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晓桦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晓桦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9
招标代理单位: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田友民、王鹏、孙倩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59-8808、880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内容: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正线全长约为24.9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2座。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机电系统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共包含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含区间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水消防、动力照明系统)的安装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1:01标段4站区间里程(K0+000----K4+598),包含青岛站、人民会堂站、汇泉广场站、中山公园站。工程造价约10400万元,产生建筑垃圾约320立方米,全部外运;
2:02标段3站区间里程(K4+598----K8+359),包含太平角公园站、延安三路站、五四广场站。工程造价约8700万元,产生建筑垃圾约240立方米,全部外运;
3:03标段4站区间里程(K8+359---K12+331 ),包含江西路站、宁夏路站、敦化路站、错埠岭站。工程造价约11030万元,产生建筑垃圾约320立方米,全部外运;
4:04标段3站区间里程(K12+331--K14+593),包含清江路站、双山站、长沙路站。工程造价约7114万元,产生建筑垃圾约240立方米,全部外运;
5:05标段3站区间里程(K14+593-K19+710),包含地铁大厦站、海尔路站、万年泉路站。工程造价约7700万元,产生建筑垃圾约240立方米,全部外运;
6:06标段4站区间里程(K19+710-K24+374),包含李村站、君峰路站、振华路站、永平路站。工程造价约10500万元,产生建筑垃圾约320立方米,全部外运;
7:07标段1站、2出入段线、1停车场区间里程(K24+374-终点),包含青岛北站、青岛地铁三号线及一号线出入段线、青岛北站停车场。终点含三号线终点K25+127.71;一号线出入段线终点K1+437;三号线出入段线终点K1+070;及一号线青岛北站至K14+764.610处。工程造价约9000万元,产生建筑垃圾约480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 申请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2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为申请人在册人员;
3.5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外地入青项目经理须具有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青登记备案证明。
4. 申请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申请人自200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同类业绩;
6. 申请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 申请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授权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申请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授权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8.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及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9. 本工程0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联合体主申请人,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9.2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资质均须满足本要求第1、2、4、6、8条;
9.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申请人须满足本要求第3、5、7条;
9.4 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01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9.5 允许联合体各方以单独的身份对除01标段以外其他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三、同类业绩界定
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机电系统安装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同时包含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水消防、动力照明)。
四、投标标段
申请人可对上述七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某一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或确认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三家,则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总数或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总数少于标段数量的3倍,则重新组织招标。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 2013 年7月9日9 时至 2013 年7月15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3 年7月9日9 时至 2013 年7月1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1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 独立身份投标的,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一同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2.1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3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六 、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七 、其他
1. 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外的企业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前,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手续。若未按期办结,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 本招标公告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3.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报名期限: 2013年7月9日9时0分 - 2013年7月15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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