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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银液泉路打通工程(道路、排水)重新招标 2013-07-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银液泉路打通工程(道路、排水)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7/5 公告号: 2013-406g
项目名称: 李沧区银液泉路打通工程(道路、排水)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南起华阳山路与规划深圳路交点,北至东李村规划二号线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16146万元 工程造价: 847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2】4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于洋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610161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005143465201202n030010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道路、排水工程工程总造价约8474万元。其中,道路工程造价约7143万元,城市主干道,全长约1.34km,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为16cm;排水工程造价约1331万元,总长6492m,其中雨水管道3112m,暗渠57.4m,雨水边沟1082m,截洪沟837m,污水管道1403m;排水管径为雨水管道DN200-DN1200,污水管道DN300-DN500。本工程产生的土石方量约293000立方米,其中外运土石方量为215000立方米,其余78000立方米原土回填。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二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7月5日13:30 时至2013年7月12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7月5日13:30时至2013年7月12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6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8610161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公告时间:2013年7月5日13时30分 - 2013年7月12日11时3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7/9 15:33:00 2013/7/9 15:33:00 2013/7/9 1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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