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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群众工作中心项目(监理) 2013-07-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市群众工作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7/5 公告号: 2013-399g
项目名称: 市群众工作中心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8535万元 工程造价: 5695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1057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13]31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青规南建审字[2013]3号
建设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乔国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5913388
代建单位: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郭红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88725851
招标单位: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郭红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872585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科大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工、张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077215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2000000000201202001024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群众工作中心、武警营房、纪要交通公文交换中心、市党政专用通信机房等四部分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1057平方米,地上9729平方米,地下1328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1层。
(二)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项目项目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经验。合格投标人在评标打分时需要提供符合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的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二等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7月5日9 时至2013年7月11 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7月5日9 时至2013年7月11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0772152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7月5日9时0分 - 2013年7月11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7/4 12:56:00 2013/7/4 12:56:00 2013/7/4 1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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