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李村河李沧区段全线,自世园大道至胶州湾入海口李沧区李村河段,长度约16.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修缮工程、信息化建设及水文站改造工程。本项目约产生5452.12立方米建筑垃圾,需全部外运。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 1标段 | 16.7公里 | 李村河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项目 | 10472391.97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系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20家(含20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20家(第20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审查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 |
| 八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九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5号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3-31 09:30 |
|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5号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03-31 09:30 |
| 十一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32-87628665,邮箱:lcjgjzb@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书院路62号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158。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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