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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网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1标段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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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标段编号: E3702002313017533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排水管网及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1标段
建设规模: 105公里
建设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房江 联系电话: 16653216201
招标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房江 联系电话: 1665321620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昱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平 联系电话: 0532-86651095
工程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数字装备产业园内
工期: 1360 开标时间: 2024-02-27 14:0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496号)五楼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1、项目概况:对数字装备中心辖区内的排水管网进行建设改造,改造防涝通道55km,改造(维修)排水配套管网50km,对区域内4条中小河道进行整修提升,建设排水提升设施4处,调蓄设施2处。 2、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彬通过
2青岛泰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磊祥通过
3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孙智辉通过
单位名称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总得分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28.657.98.38.68.332028.33
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8.68.78.38.58.78.5614.122.66
青岛泰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77.556.97.17.97.4329.43
序号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
1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王彬1175056.00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1360
2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孙智辉1263185.20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1360日历天
3青岛泰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张磊祥1468232.47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1360日历天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董家口临港产业区产业配套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0.00崔波2023-10-31
2龙泉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改扩建工程尾水排放厂外管网配套工程(监理)0.00崔波2023-10-31
3钢厂西路204国道以北道路工程(监理)青岛董家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8358797.00崔波2022-04-15
4泊里三路(东封河至横河段)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所需监理服务采购项目0.00崔波2020-10-10
5殷家河片区改造项目配套工程(监理)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620000.00韩加元2022-12-21
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陆港新城东部工业园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青岛陆港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4550000.00殷建军2020-11-16
2鹤山路(埠惜路至大田路)补强罩油工程青岛市即墨区丁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672840.00李知雷2019-01-10
青岛泰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获奖名称颁奖机构获奖时间备注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青岛泰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王彬项目总监37027939市政公用工程
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孙智辉项目总监37020529市政公用工程
青岛泰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张磊祥项目总监3701365837013658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4-2-28 - 2024-3-1
异议受理: 联系人:房江,联系电话:16653216201,邮箱:781181865@qq.com,传真:/,地址:青烟一级路即墨城阳交会处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851931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即墨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科(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 496 号,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32-88519316)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前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532-88519316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