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本项目位于青岛高新区华贯路以东、宝源路以西,锦安路以南、锦业路以北地块内,钢结构、框架,总建筑面积16169.9平方米,层数为地上3/1/1层,施工期间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无需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钢结构、室外管网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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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 2、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三 、其他 |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不含节假日)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公示时间:2013年7月1日9时0分 - 2013年7月5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