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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路(靖城路-长城路)一次网改造工程 2021-12-0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崇阳路(靖城路-长城路)一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1/12/02 16:08:29
项目名称: 崇阳路(靖城路-长城路)一次网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崇阳路(靖城路-长城路)路段市政道路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其他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9617800元 工程造价: 17404474.56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792米
计划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审【2021】22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6133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青威路东侧
招标单位联系人: 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6133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日日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马聪聪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31621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拆除崇阳路现状供热管道,敷设DN1000供热管道2×1060米,沿线敷设DN600分支管道2×20米、DN500分支管道2×18米、DN300分支管道2×51米、DN250分支管道2×160米、DN200分支管道2×19米、DN150分支管道2×19米、DN100分支管道2×49米,管道长度合计2×1396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2792米崇阳路(靖城路-长城路)一次网改造工程17404474.56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 GB2 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输资格的,须与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 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独的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3楼B区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12-23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776317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崇阳路(靖城路-长城路)一次网改造工程不分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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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09862001001
2021/12/23 9:30:00 2021/12/13 9:30:00 2021/12/23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9.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工程进度款在财政资金到位前提下根据到位比例支付,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最多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竣工验收一月内承包人提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经城阳区审计部门完成审计,且满足供热运行一个供热季付至审计值的97%,剩余3%工程款项目满两个供热季后付清(质保金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虽有上述约定,但以上付款条件均在发包人收到青岛市城阳区财政资金拨付后支付,若财政资金延误或拨付比例变动,则以上付款方法亦随之变动,发包人不承担该变动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影响工期。发包人优先争取财政资金或者政府债券,资金到位后按照合同约定和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工程款;因财政资金或者政府债券资金无法支付至上述约定比例,发包人采取融资方式付款,竣工验收合格最多付至合同价款的50%,剩余工程款在审计完成后3年内按照20%、20%、10%比例付清。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采用支票、汇票、电汇其中任意一种方式付款,工程竣工结算并出具审计报告后30日内,承包人应按该工程审计值,将尚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提供给发包人。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在该申请中承诺,将发包人支付的款项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农民工)工资,并确保不出现任何欠薪及工人上访投诉等情形。如承包人违反该承诺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现变更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因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1/12/3 1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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