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青岛体育中心体育场内,工程造价约1932.9万元,其中扩声系统改造、记分牌改造等智能化工程造价约910.5万元;场地照明改造、室外泛光照明及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造价约1022.4万元,照明电压为220v-380v。施工过程中不产生建筑垃圾。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扩声系统改造、场地照明改造、记分牌改造、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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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机电安装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4、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7月12日9时至2013年7月1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7月12日9时至2013年7月18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3年7月12日9时0分 - 2013年7月1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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