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上十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大楼一座,建筑面积258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830平方米,地下6050平方米。招标内容为详细岩土工程勘察,按照规范要求的布孔位置进行钻孔、取样、试验,形成地质勘察书面形式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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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勘察工程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岩土勘察项目。 |
四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6月19日9时至2013年6月25日17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注册证书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项目的勘察报告原件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奖证书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项目的勘察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 7、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注:其中第1、2、3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 当潜在投标人超过五家时,招标人将按照青建发[2008]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3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规定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数(40)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勘察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和勘察报告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投标人上三年度勘察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 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2分;二等奖的每项得1分;三等奖的每项得0.5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当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 负责人 10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以证书原件为准(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个加2分,最高加至6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和勘察报告原件为准)。 AAA诚信 10 具有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
六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报名期限:2013年6月28日9时0分 - 2013年7月4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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