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为963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7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4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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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2.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二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
三 、其他 |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 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公示时间:2013年6月21日13时30分 - 2013年6月28日11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