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青岛市文登路4号(文登路小学)、上杭路7号(金门路小学)、大田路23号(金门路小学分校)、北京路65号(北京路小学)、燕儿岛路46号(燕儿岛路第一小学)、延安三路216号(青岛五十九中)、太平路17号(太平路小学)、江西路152号(青岛五十七中)、莱芜一路19号(莱芜一路小学)、永嘉路17号(青岛五十一中)、德县路14号(德县路小学)。本工程不产生建筑垃圾,无需外运。 2、招标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塑胶场地的维修与更新工程。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二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6月25日9 时至2013年7月1 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 年6月25日9 时至 2013 年7月1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七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工程不产生建筑垃圾,无需外运。 3、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85871507-162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3年6月25日9时0分 - 2013年7月1日17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