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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永安路50号楼院环境提升项目 2013-07-2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13年永安路50号楼院环境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6/19 公告号: 2013-338g
项目名称: 2013年永安路50号楼院环境提升项目
工程地点: 升平路北侧,永平路西侧,永安路南侧。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542.74万元 工程造价: 485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楼体整治工程面积约21000㎡,门头面积约230㎡,宅间硬化铺装面积约10000㎡;绿化景观工程面积约2400㎡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3】86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466289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466289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于振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7894833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005143625201302n03000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楼体整治工程造价约340万元,面积约21000㎡,门头面积约230㎡;绿化铺装等工程造价约145万元,面积约12400㎡。本工程建筑垃圾约为2600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楼体整治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 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6月19日9 时至2013年6月25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6月19日9 时至2013年6月25 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4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6889200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公告时间:2013年6月19日9时0分 - 2013年6月25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6/19 14:33:00 2013/6/19 14:33:00 2013/6/19 1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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