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37021120210508001001001 |
| 标段名称: | 青岛东方时尚中心三期住宅28-33#楼、40-44#楼、1-8#楼、10-17#楼、22-24#楼及时尚学院58-60#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5-21 09:00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及界定标准 |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工程资格审查时企业需具有同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或同类项目设计业绩。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同类业绩。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资金类项目 |
| 出资比例: | 财政:0.0% 国资:0.0% 自筹:100.0% 贷款:0.0% 外资:0.0% 其它:0.0% |
| 计划总投资金额: | 345775.0万元 |
| 本次发包估价: | 58745.35238 万元 |
| 招标范围: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三沙路东、翠岛路南,总建筑面积168003.34㎡(实际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地上建筑面积约102930.36㎡,地下建筑面积约65072.98㎡,共包括11栋高层住宅,19栋多层住宅,3栋时尚学院。其中1#3#楼为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1840.20㎡;2#楼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834.07㎡;4#5#6#7#8#楼为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6162.55㎡;10#11#14#15#楼为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10231.56㎡;12#13#楼为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3846.88㎡;16#17#楼为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3846.88㎡;22#23#楼为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5263.90㎡;24#楼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3946.50㎡;28#29#30#楼为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9755.64㎡;43#楼为高层住宅,建筑面积5750.03㎡;31#42#楼为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9200.62㎡;44#楼为高层住宅,建筑面积6829.53㎡;32#33#40#41#楼为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21553.24㎡;住宅底商建筑面积2343.07㎡,城市会客厅建筑面积396.49㎡;58#59#60#为多层公建,总建筑面积11129.2㎡。高层住宅、多层住宅为剪力墙结构,住宅底商为剪力墙、框架结构,多层公建为框架结构,招标内容预计造价58745.352380万元。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青岛东方时尚中心三期住宅28-33#楼、40-44#楼、1-8#楼、10-17#楼、22-24#楼及时尚学院58-60#楼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缺陷期满的主体设计、专项设计及设计管理、设计配合、驻场服务、后期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即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网、人防、建筑、景观、智能化、装修、幕墙、亮化设计等项目投资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及所有设计审批、涵盖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所有设计要求、内容;
采购:包括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区范围内的三通一平,本项目主体及配套等红线内工程施工;工程试运行、竣工检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项目建设及配套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工程地址: | 位于西海岸新区三沙路东、翠岛路南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本项目可由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中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
| 资质要求: |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万元 |
|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 802370201385804 |
| 收款人: | 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开户行: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路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