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本项目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无需外运。 (二)招标内容:拆除违章建筑、超期临时建筑,地面硬化、绿化,居民楼屋顶防水及公用部位和设施改善等整治工程;将台东街道威海路步行街社区服务中心打造成集办公、服务、文化活动、养老等功能为一体的2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改扩建及装修包括:整体加固原先房屋,重新调整原先房屋布局,铺设地砖或者地板,加固并重新粉刷墙面,室内吊顶,水、电、网络线路全部重新更换,加装监控设备,房屋天井设计欧式透明采光顶、安装防盗门窗及室内木门安装、建设1处养老配餐中心,卫生间改造及设施配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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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维修或改造工程。(同类工程仅在资格审查打分时使用)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6月24日9时至2013年6月2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3年6月24日9时至2013年6月2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57322306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3年6月24日9时0分 - 2013年6月2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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