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四流中路(二航校至永平路段)整修及电力迁改,整治道路总长度约730米,整治人行道面积约0.5万平方米、车行道面积约1.73万平方米;延安三路(海信立交桥至江西路)等城市主干路道路整治,道路长度约937米,整治人行道面积约0.8万平方米、车行道面积约1.62万平方米;同时专项整修湖南路、湖北路、浙江路等47条主、次干路破损检查井约4108座。其中一标段产生建筑垃圾约4000立方米,全部外运,二、三标段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我方能自行解决,保证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四流中路道路整治及电力迁改,延安三路道路整治,同时专项整治道路检查井,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名称 |
地址 |
规模 |
标段内容 |
| 1:一标段 | 四流中路、延安三路 | 1667米 | 四流中路(二航校至永平路段)等城市主干路道路整治及电力迁改,道路长度约730米,面层厚度约18厘米,整治人行道面积约0.5万平方米、车行道面积约1.73万平方米;延安三路(海信立交桥至江西路)等城市主干路道路整治,道路长度约937米,面层厚度约16厘米,整治人行道面积约0.8万平方米、车行道面积约1.62万平方米;产生建筑垃圾约4000立方米,全部外运。工程造价约2786万元;投资额约3381万元; | | 2:二标段 |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 2573个 | 专项整治30条主、次干路检查井约2573个,工程造价约1077万元;投资额约1307万元; | | 3:三标段 |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 1535个 | 专项整治17条主、次干路检查井约1535个,工程造价约642万元;投资额约779万元。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一标段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6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二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一标段投标企业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一、二标段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三标段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专业山东省贰级建造师临时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时需具有上三年度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一标段: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二、三标段: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同类工程仅在资格后审时使用) 七、投标标段要求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 7月4日9时至2013年7月10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7月4日9 时至2013年7月10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4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5966519。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3年7月4日9时0分 - 2013年7月10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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