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37021120190412009001001 |
| 标段名称: | 2019年特色小镇项目(大村镇驻地以南环境提升工程、大村镇濂溪河生态整治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施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5-08 09:00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及界定标准 | 单项工程合同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
| 资金来源: | 其它:自筹 |
| 出资比例: | 财政:0.0% 国资:0.0% 自筹:100.0% 贷款:0.0% 外资:0.0% 其它:0.0% |
| 计划总投资金额: | 2080.0万元 |
| 本次发包估价: | 1928 万元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大村镇驻地以南环境提升工程:翻建现状土路610.6米,横断面为1.5米土路肩+5米车行道+1.5米土路肩。新设污水处理站一座,稳定塘3处,新建排水沟208米,新建绿化带14808平方米。②大村镇濂溪河生态整治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期:新建配套生产路1400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4223米;改造河道、设置化粪池;新建DN150-DN200供水管道约1661米,绿化面积26655平方米。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
| 工程地址: | 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村镇驻地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位于西海岸新区大村镇驻地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标价法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其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万元 |
|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 802370200691703 |
| 收款人: | 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开户行: | 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