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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庄子社区安置房项目勘察 2013-06-1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庄子社区安置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公告延期
公告发布日期: 2013/6/20 公告号: 2013-118e
项目名称: 李沧区庄子社区安置房项目勘察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衡水路以北,汉川路以西,33号线以东,30号线以南区域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勘察
本项目总投资额: 80976.3万元 工程造价: 56289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77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2】22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青规规审字【2012】85号
建设单位: 李沧区庄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青岛中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段工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87662222
招标单位: 青岛中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段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6222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工、王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610161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575754647201202k01000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内容: 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工程概况:总占地约9.98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2.27万平方米(具体规划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项目总投资约80976.3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
四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3年6月13日9时至2013年6月19日17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电话85906080)报名。
1、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企业章程原件(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
3、 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若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的勘察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
5、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6、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五 、资格预审办法
投标报名企业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2008]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于2013年6月20日17:00时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勘察报告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合同原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 10 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岩土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得10分。【以证书原件为准 (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AAA诚信 10 具有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六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报名期限:2013年6月20日13时30分 - 2013年6月27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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