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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发热门诊建设(工程总承包) 2021-10-1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发热门诊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1/10/13 11:16:07
项目名称: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发热门诊建设(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上海路369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778100元 工程造价: 5428100元
结构形式: 钢结构 工程规模: 1414.93平方米
计划文号: 2106-370283-04-01-302652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32109180002
建设单位: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发热门诊建设(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联系人: 郑家芳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91891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 招标单位地址: 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上海路369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郑家芳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91891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海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015831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1063702830401302652 房地产产权人: 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鲁(2019)平度市市不动产权第0020014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规划建筑面积 1414.93平方米;建筑面积1414.93㎡。包含发热诊区、15张留观病床区域、治疗室,处置室,以及医护人员生活区和污洗区等。 公用及辅助配套工程:1.独立的供电系统。 2.独立的消防系统。3.独立的给排水系统及消杀设施。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3.招标控制价:5510215.08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 190677.08元;施工部分控制价: 5319538元。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1414.93平方米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发热门诊建设5319538190677.08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5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牵头人和成员方的职责分工及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1款、第5条、第6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和第4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2款、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3条和第4条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委派,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和第4条的要求。
2.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在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平度市民服务中心(北京路379号)三楼
【B308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11-09 10:0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8336677、邮箱:pdscjjzbb@qd.shandong.cn、通信地址:平度市北京路 379 号 5 号楼,邮编:266700;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发热门诊建设(工程总承包)1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08769001001
2021/11/11 10:00:00 2021/11/1 10:00:00 2021/11/11 10: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一、删除原招标公告中第一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3.招标控制价:5510215.08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 190677.08元;施工部分控制价: 5319538元。”;
二、原招标公告中第二条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现变更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原招标公告中第四条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牵头人和成员方的职责分工及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1款、第5条、第6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和第4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2款、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3条和第4条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委派,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和第4条的要求。”现变更为:“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牵头人和成员方的职责分工及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1款、第5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和第4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2款、第3条、第4条、第5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3条和第4条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委派,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和第4条的要求。”;
四、原招标公告中第八条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现变更为:“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有同类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经验。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五、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5项目概况中“3.招标控制价:5510215.08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 190677.08元;施工部分控制价: 5319538元。”;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__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现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计价格【2012】19801号文标准收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2“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班子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配备的各专业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中标后,项目班子技术和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替换,并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按招标人要求增加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班子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如下: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招标公告 。2.其他人员要求:(1)设计人员:建筑相关专业2人;(2)施工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或预算员)1人;人员配备情况需在项目班子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中明确人员岗位安排,项目班子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仅作为资格审查评审项,不作为商务评分项,班子成员无需提供资格证书。”现变更为:“项目班子最低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满足技术服务和现场施工的需要,投标人自行配备。”;
八、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3.投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备注:(1)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纸质版为生成后的电子版彩色打印件并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制作成册,逐页加盖公章;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原件单独封装(开标现场单独提交的除外)。(2)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若该投标人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评标环节。”现变更为:“备注:(1)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若该投标人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评标环节。”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2021/10/25 18:53:08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原开标时间:2021/11/9 10:00:00 变更后时间:2021-11-11 10:00:00,原开标室:B308 变更后开标室:b308 2021/10/25 18: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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